一、报税方式:
根据在香港有无经营,可分两种方式进行报税:做账报税;零申报。
香港有无经营的判定条件(三种情况符合一种就可视为在香港有经营):
- 是否有开立银行帐户,账户中是否有资金流动
- 是否同香港客商有商业往来
- 是否曾在香港海关报关,在政府机构有无经营记录
二、零申报:
- 零申报的概念: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在香港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零报税,意即无营业,申请免于做帐、核数和缴纳税款。
- 办理时间: 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 延误报税的处罚: 延误报税,税局会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
- 办理流程: 收到香港税局的利得税表==》记录备案==》联系公司股东,了解到公司无营运==》寄出税表及零报税确认书,由一个股东签字并寄回==》交付报税费用==》交由香港会计师办理报税事项==》办理完毕,通知该香港公司代理做帐、核数报税。凡是在香港有经营的有限公司,必须妥善储存适当的账簿,并制定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在经过执业会计师的审核(核数)后,按期向香港政府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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